st天山: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
时间:2021年07月01日 19:56:19 中财网 | ||
原标题:st天山: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》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,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,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: 经审慎核查,我们认为: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 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。 经审阅翟蕊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,翟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;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;不存在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第 3.2.4条所规定的情形;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;其任职资格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 关规定。 因此,我们同意聘任翟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。 (以下无正文) (此页无正文,为《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》之签字页) 独立董事:李宇立、李大明、吴新忠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中财网 |